close

考古我們戰哥作品的時後忽然發現他演過好多仙俠劇

除了陳情令、斗羅大陸之外,斗破蒼穹好像也是

接連著幾部都是修仙的角色難道肖戰是傳說中的修仙小王子(?)

斗破蒼穹我還沒看,倒是先看了誅仙I

畢竟電影補起來比較快

誅仙.jpeg

會想看先看誅仙I是因為刷斗羅大陸的劇評時

看到有人評論說斗羅大陸跟誅仙I差不多,都是魔改劇情

我個人覺得斗羅大陸改得還算可以

而且我好歹也是混日圈的,漫改電影磨練了我的心智(?)

我想沒有我承受不了的,就找時間看了一下

(↑請記住這個自信的我)

 

然而代誌不是憨人所想的那麼簡單

S__24019040.jpg←這是看完誅仙I的我

總的說就是修仙世界不適合用電影改編

一般來說修仙故事都會有強大的背景設定

好的電影有為沒看過原著小說的觀眾說明的義務

這部電影的背景說明做得非!常!爛!

比如下面海報左右兩邊的七位宗師

誅仙1.jpeg

電影裡面是用一個鏡頭一次說明他們七位分別是什麼門派什麼名字

沒錯,就是一個鏡頭!

導演你出來我保證不打死你

再來就是感情線很莫名

突然就來個吻戲,還是個非常沒有必要的吻戲

故事進展內容太快,沒辦法消化

莫名其妙的開始,莫名其妙的結束

肖戰的這個角色沒有任何讓我驚艷的地方

或者說沒有任何有Touch到我的爆發點

看完我只想說肖戰你接劇的時候看過劇本嗎?

別再接這種爛劇了!求你!考古很痛苦好嗎!

 

 

 

接下來是瘋狂吐槽劇情

 

 

 

故事一開頭就用文字說明這個世界的背景

我不太喜歡這種表現手法

畢竟是架空的世界,只用文字說明太草率

至少也加個旁白念吧

前面說到的七個宗師的介紹也是同一個手法

一個寬鏡頭,同時上7個字幕,一次介紹7個人

S__24436747.jpg

認真的嗎?!seriously?

7個人欸!好歹在個別鏡頭的時候介紹名字吧

這樣誰來得及看完!怎麼對得上臉!

我要是在電影院看到我會被氣死

難道這其實是導演故意想讓觀眾多去看幾次故意的嗎🙄️

故事內容也是一言難盡

主角張小凡小時候被滅村,父母雙亡

跟著師父師姐回到門派修煉

但謎之功夫一直沒長進

好在門派裡的人都很寵他,也一直自由自在

滅村的時候其實有一位絕世老人在場

老人臨死前教了他一門功夫,還給他一顆嗜血珠,交代他找一天把這珠子處理掉

然後他就把這顆珠子留在身邊10幾年

??????

看到這裡我已經一臉問號了

後面他下定決心把珠子丟掉的時候

莫名其妙被猴子咬了一口,然後就得到一根絕世神棍

??????

這根絕世神棍還認主,因為吸了他的血

所以別人想搶都搶不走,還自帶護主技能

後面七門派進行武藝切磋的時候,男主就靠這棍子的護主技能,打敗一眾師兄弟

喔對了這珠子跟棍子都是魔道的東西

現世之後魔道會感應到,然後就來搶了

來搶的魔教教主之女,想當然爾,棍子認主不跟她走

魔教女就跟著男主,還莫名其妙發展起感情線

魔教女被追殺的時候遇到男主,為堵住男主的嘴,就來了個吻戲

??????

生平沒有看過這麼沒有必要的強行吻戲

到底為什麼要用嘴去堵?手呢?再不成也可以打暈好嗎🙄️

最後魔教教主帶著眾教徒一起來搶絕世神棍

七門派宗主施展聯合技能

男主不知道在想什麼莫名其妙出現在兩方施展的法術中間

然後就被打通了任督二脈

把絕世老人教的功夫、門派教的功夫、還有絕世神棍帶來的魔功融合在一起了

???????

前面兩門功夫就算了,那棍子男主也就抓住它而已,到底何時練的魔功?

在被正反兩派夾擊的過程中,男主發現正派用的技能跟小時候被滅村時敵人用的技能是同一個

瞬間變成反派,神奇的來了,所謂的瞬間變反派不是男主去打正派

而是正派的人一直說男主練魔功不該留

然後就是一波我擋住你先走的狗血操作

男主就帶著魔教女離開門派就結束這一回合(劇終)

真的這樣就劇終了!不開玩笑!

這種劇情再怎麼有顏有演技都很難過得去

然而肖戰在這部片的造型真的沒有最醜只有更醜

一開始就是灰撲撲的造型,後面得到絕世神棍之後的造型還是灰撲撲的

最後決戰被兩邊夾擊搞得滿臉血,真的是有!夠!醜!

劇情這麼爛我只能靠戰哥的顏值撐下去了

還把他搞得這麼醜

S__12853316.jpg

認真覺得這部片專注拖垮肖戰一百年🙄️🙄️🙄️

雖說演員人生總是會遇到一兩部爛片

劇情不好我可以看演技,再不然用粉絲濾鏡看顏就好

然而這部要劇情沒劇情,演技也沒有高光點

最後連舔屏的機會都不給我😠

請不要阻止我給導演寄刀片謝謝!(寄刀片是個梗請勿當真)

戰哥!希望你以後接片還是謹慎一點好嗎!求你了!

 

以上

ちゃなでした

arrow
arrow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hana.N 的頭像
    Chana.N

    ちゃなの追劇人生

    Chana.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